[摘要] 我区2015年公租房申请配租即将开始,现将公租房申请配租有关事项公告。
我区2015年公租房申请配租即将开始,现将公租房申请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请时间
2015年3月18日起至2015年4月8日止
二、申请对象及条件
(一)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,在本行政管理区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,具有租金支付能力;
(二)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,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;
(三)申请人在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;
(四)在本区内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;
(五)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在城区无住房转让记录;
特别提示:
(一)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区工作的、省部级劳模、英模、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,不受收入限制;
(二)申请人直系亲属在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㎡的,不能申请公租房。
三、申请配租程序
(一)申请人到区住房保障局指定地点提出申请,领取申请表;
(二)提交填好的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,初审、受理、出具受理通知书;
(三)复审、公示;
(四)公开摇号配租;
(五)签约、入住。
(一)房源地点:
本次配租房源共有两处:枣园保障房,位于古南街道沱湾上升街20号;金域蓝湾保障,房位于文龙街道通惠滨河大道2号金域蓝湾小区。合计642套30313.42 平方米。两处一并申请和配租。
(二)配租户型:
一室一厅 36.4-42.44㎡ 76套
二室一厅 50.15-52.93㎡ 344套
金域蓝湾保障房 一室一厅 23.01-39.23㎡ 22套
六、申请、咨询地点
详细地址: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水井沟2号底楼大厅。
咨询电话:85890135、 85890138、 85890056、 85880526
七、温馨提示:公租房配租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不收取任何费用,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。
特此公告。
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
2015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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