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日前,记者从区住房保障局获悉,从今年1月起,綦江公租房申请对象收入限制标准有所调整,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调整为不高于3000元,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调整为不高于2000元。
日前,记者从区住房保障局获悉,从今年1月起,綦江公租房申请对象收入限制标准有所调整,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调整为不高于3000元,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调整为不高于2000元。
“由于近些年经济发展较快,人们的收入水平普遍有所提高,这次收入限制标准的调整,也是为了更符合当前形势的需要。”区住房保障局局长王丰平介绍,今年,綦江公租房配租工作即将全面启动,对公租房申请人收入限制标准进行适当放宽,将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配租工作。
据悉,之前綦江执行的标准是沿用的2010年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中的标准规定,即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;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;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。
“通过走访调查,群众普遍反映个人月收入2000元、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的收入标准偏低。”王丰平说,由于该标准是2010年制定出台的,当时綦江低工资标准为560元/月,而2014年綦江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到了1250元/月,如果沿用原标准,确实偏低。
与此同时,收入限制标准过低,带来的直接影响,就是可能会将相当一部分新就业的大学生、进城务工及外地来綦工作人员等公租房主要保障对象排除在外。
去年下半年,区住房保障局通过对城区新就业大学生,商场、物管、园区企业、餐饮等从业人员的调查了解,终确定新的标准为: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,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。
“在3月份公租房配租工作中,我们就将严格执行新的标准,确保政策落实到位。”王丰平说。 (记者 陈正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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